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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性关节炎
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性关节炎应该如何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关节炎的治疗应强调个体化原则,努力做到以最小的副作用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

  1、一般治疗

  进行心理治疗,树立乐观情绪,急性期卧床休息,病情稳定后适当工作、活动;及早发现和预防感染;避免使用诱发狼疮的药物(如避孕药等) ;避免日光暴晒、紫外线照射;注意妊娠可诱发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

 2、非甾类抗炎药

  此类药物具有抗炎、止痛和解热作用。布洛芬、双氯芬酸、尼美舒利、美洛昔康、奈丁美酮等可以选择。不良反应为消化道不适、皮疹、转氨酶升高或损害等。应观察其不良反应,不宜疗程过长。狼疮病者慎用此类药物,以免加重肾损害。

  3、抗疟药

  包括氯喹和羟氯喹。具有抗炎、免疫抑制、抗光过敏和稳定核蛋白的作用。一般用法:氯喹0125 g ,1 次/ d 口服; 羟氯喹200 ~400 mg ,1 次/ d 口服。此类药物排泄缓慢,易在角膜视网膜沉积,引起病变,故在治疗015~1 年内行眼科检查1 次。

  4、糖皮质激素  

 具有抗炎、抗增生及免疫抑制作用。对不宜选择非甾类抗炎药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关节病变患者可选用。一般用法:泼尼松5~15 mg/ d 口服。

  5、改变病情药物

  具有延缓、阻止或修复关节病变的作用,而不具有即刻抗炎、止痛作用。一般治疗2~4 个月初显疗效,随后疗效渐增。因系统性红斑狼疮关节炎多自发缓解,极少关节破坏,较少用此类药物。对于极少有破坏性关节炎者,可选用甲氨蝶呤,后者具有抑制白细胞趋化性,直接的抗炎作用。一般用法:每周5~15 mg 口服、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疗程半年。不良反应为恶心腹泻脱发、口炎、转氨酶升高、纤维化和血液学异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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