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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入学就业要求乙肝检测可举报2010-09-02 16:30

日前记者从曲靖市人事局了解到,今后凡在曲靖地区就业或入学,在入职或入校体检的时候若单位或学校要求进行乙肝检测,可致电0874-8967931,进行投诉和举报。

今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

根据通知要求,曲靖市人事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874-8967931,受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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