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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健康证”体检项目取消乙肝增加甲肝戊肝2010-09-02 16:33

一些从业人员,因所从事职业需要,如食品加工工人、酒店厨师、服务员等,在上岗前,需要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做规定范围内的健康体检项目。符合标准后,方可持“健康证”上岗。今日,山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下文,我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时,不再将乙型病毒性肝炎列为常规必检项目,同时依法增加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检查项目,并规定收费标准。

原则上,预防性健康检查应由所在单位集中组织并负责检查费用。我省三部门规定:新增加的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检查项目的收费标准均分为三类。其中,一类收费为15元、25元;二类收费为13元、21元;三类收费为10元、16元。其他项目及收费标准仍按照晋价行字[2007]248号文件执行。

省卫生厅要求,各健康检查机构在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后,在收费地点或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与收费项目及标准不符的费用,相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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