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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注意事项2011-09-21 10:30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三天内,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过量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及情绪过度激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B超检查,请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抽血、肝胆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3、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受检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子宫颈刮片检查。
5、女性月经期间请勿做粪便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6、妊娠期及哺乳期女性不宜做乳腺红外线透视。
7、体检当天,穿较宽松衣服便于检查。
8. 进行各科检查时,请务必按体检表内容进行逐项检查,若自动放弃检查某一项目造成漏诊,会影响对您健康状况的评估;
9. 若您有其它特殊检查要求,请随时与体检部工作人员联系;
10. 体检结果将于一周内通知您本人或单位;
11. 您可持体检报告至体检部服务厅总检室,有专家为您分析、
解疑,提供保健处方及复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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